在儿童研究小组转介后的二十个日历日内,将安排一次鉴定会议。鉴定会议的目的是审查所有可用的数据,以确定对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评估是否合适。
N.J.A.C.6A: 14 - 3.3 (e)
会议通知 |
家长和学生将收到会议通知,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评估。该通知包括一份程序保障声明的副本,特殊教育中的父母权利(PRISE)。 |
会议 |
儿童学习小组、家长、学生和普通教育代表将在20个日历日内召开会议,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评估。 |
当评估没有保证时 |
在会议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,家长将收到关于认定评估不合理的书面通知,以及一份简短的程序保障声明副本。 |
当评估是必要的 |
该学生应被视为潜在的残疾学生。njac 6A: 14-3.3(f) |